时间和潮流等着对信息法感兴趣的人。数据保护的立法改革现在已不复存在,这提醒信息专员'办事处的咨询“设计的开放性”,其中规定了ICO未来三年在其可能被视为GDPR /数据保护法兄弟姐妹的职责下的战略重点-2000年《信息自由法》,2004年《环境信息法规》和《 2015年《公共部门信息法规》-本星期五(2019年3月8日)关闭。
战略草案确认了ICO的雄心壮志……更加积极主动,并增强我们对信息权法访问规定的影响“ 并 ”…使人们对公共当局的开放性和问责制有更多的信任和信心,并有更多参与公民生活的机会”,着重于以下五个优先事项:
- “携手合作,以提高数字时代公共机构之间的开放性,透明度和参与度。
- 为公共和公共机构成员提供出色的客户服务,并以身作则,以履行我们的法定职能。
- 提高人们获取信息权的意识,使公众更容易行使其权利。
- 促进对信息获取立法的改革,使其仍然符合目的。
- 发展和维持我们的国际合作。”
在这五个优先事项中的每一个下都列出了更全面的拟议行动,包括以下步骤:(1)在此基础上,继续建立和推动改变FOIA和EIR范围的理由。 提交议会的报告 2019年1月,建议紧急改变外包公共服务和当前不在当前立法范围内的其他类别的公共服务提供; (2)开展针对性的信息权利运动,以提高公众对其在FOIA / EIR下的权利的认识
邀请对文件中规定的目标范围作出答复;咨询文件的第14页上包含调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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