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介机构规则的最后一刻意味着公共当局必须在4月6日之前审核现有安排。
3月20日发布的最新《 2017年金融法案》草案对新的非工资工作规则进行了一些重大更改,这些规则对中介机构(IR35)规则进行了改革,适用于公共当局。它们将于2017年4月6日生效。
为此,公共机构包括受《信息自由法》约束的机构-不仅是中央政府,NHS和地方政府,还包括包括许多大学在内的更广泛的组织。
根据这些新规则,每当个人通过个人服务公司(PSC)直接或通过代理向作为公共机构的最终客户提供服务时,公共机构将负责决定一项约定是否属于IR35的范围。公共机构有义务将其决定通知与其签约方(PSC或代理,如适用)。
最新的法律草案在制定和向PSC或代理机构传达其就业状况决定时,对公共当局施加了更为严格的义务,具体如下:
- 对于2017年4月6日当天或之后签订的合同,公共机构必须在合同订立之时或之前传达其就业状况决定(或者,如果该合同项下的服务将在稍后的时间开始提供,则在此之前时间)。
- 对于2017年4月6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公共机构必须在2017年4月6日或之后根据合同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或之前传达其就业状况决定。
- 根据PSC或机构的书面要求,公共机构必须在收到要求后31天内,就其达到就业状况决定的原因提出的任何问题提供书面答复。
- 在决定就业状况时,公共机构必须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
不执行上述任何一项操作,将导致公共机构对使用PAYE负责并就此聘用向NIC支付费用。如果通过代理机构聘用PSC,这将是一个特别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代理机构将有责任运营PAYE并支付NIC。
上面列出的第二个要求对于公共机构而言,在4月6日之前与承包商重新审查其现有安排,并确保他们在是否属于IR35范围之内做出并传达其决定,然后再支付任何款项之前,就显得尤为重要。这个日期。
我们建议使用HMRC的在线 就业状况工具,旨在帮助公共当局确定承包商的正确税收待遇。建议保留该工具提供的结果的副本,以作为在做出雇用状态决定时已采取合理措施的证据。